济南市下发通知:高温雨天建筑工地不得露天作业 |
作者:佚名 |
来源:工人日报 |
点击量: |
发布时间:2009-6-8 10:56:28 |
日前,记者从济南市建委了解到,该市发出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气温达到37℃(含)以上或者出现降雨天气时,停止一切露天作业。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同时不得强令工人疲劳作业,确保工人有必要的午休时间和充足的夜间休息时间。
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检查整治,确保施工现场各类设施符合标准,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防控,施工现场如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时,应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通知指出,要对可能影响安全的大风、高温、强降水等因素及早分析,及时发出预警预报,提前落实防雷电、防坍塌、防中暑、防中毒、防火灾、防落水、防爆炸等措施。大风、降雨天气施工现场要暂停使用塔吊等起重机械、暂停高层建筑外立面等危险部位的施工,确保人员安全。
通知还强调,对防暑、防汛工作和安全生产条件未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停业整改。对因不重视防暑、防汛工作,措施不力、人员不到位,导致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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