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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澳核电工程设计采购管理 |
作者:沈如刚 |
来源:项目管理者联盟 |
点击量: |
发布时间:2008-12-30 15:56:31 |
:处理与设计、供货合同中有关支付、融资等方面的问题,通常不直接参与合同的执行,与工程部供应合同处接口。
3.3.2 人力组织
岭澳核电工程开始时,业主对当时总体能力的判断是,具备一核的工程实践经验,但在设计技术和工程管理方面掌握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要进行设计采购管理、甚至是参与设计采购具体工作环节,都还需要借助外部力量的支持。为此,在人力组织方面有如下安排:
- 业主人员:由一核工程建设经验的骨干人员承担设计采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设计采购工作的总体筹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培养锻炼新进年轻员工,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设计采购工作的运作流程、技术要求及协调要点。
- 中方设计院、所的支持和参与:通过"设计服务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业主分别与国内多家设计院、所建立了技术服务和支持协议,通过设计院派人到业主队伍中工作,提高业主设计采购管理的能力,而与苏州核电研究所则在设备制造监督方面建立了合作关系。
- 法国电力公司:作为业主的顾问,派员参与业主设计采购队伍,协助业主对工程设计采购工作进行管理,并执行核岛设备制造质量监督任务。
- 社会招聘人员:为了满足个别工种和专业的需要,业主还从社会上招聘一些短期或长期的技术人员,对业主设计采购力量进行补充。
- 临聘专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建立了一个专家库,在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时,短期聘请国内相关专家参与讨论与决策。
3.4 设计采购管理的依据
3.4.1 设计供货合同
除核岛、常规岛供货合同外,还有与国内设计院、所签订的设计合同以及与BOP供货商签订的BOP供货(部分供货包括设计)合同,所有这些设计、供货合同都是进行设计采购管理的直接依据,在进行设计采购管理过程中设计、供货合同条款和技术附件是进行设计采购管理的有效工具。
3.4.2 设计法规和标准
由于核岛和常规岛设计和供货由法、英两国公司负责,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国家核安全局认可,核岛设计主要法规和标准是由EDF和法马通为主组成的法规委员会编制的RCC系列法规(900 MW压水堆核电站建造准则)和部分法国国家基本安全规定RFS以及法国国家标准AFNOR。而常规岛部分则以英国标准BS为主。由于阿尔斯通是法、英跨国企业,从而常规岛部分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及制造亦使用法国标准。所有与核安全及环境保护有关的设计,必须同时满足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如《核电厂设计安全规定》等HAF法规和《环境保护法》,以及出口国核电站设计的法规和标准。
而对BOP的设计,则有如下原则:
- BOP设计不低于参考电站(大亚湾核电站)的技术要求;
- 遵循业主编制的基本技术规范(BTS)、通用技术规范(GTS)、特殊技术规范(STS)以及其它业主批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 国外设计采购采用国际通用标准或发达国家工业标准;
- 国内设计采购采用国际通用标准或相对应的中国标准(具体以业主组织两院编制的统一的BOP国内设计标准汇编为准);
- 除核安全相关的厂房外,所有BOP建筑物的土建设计,按国内标准设计。安全相关的厂房则按核岛厂房使用的土建设计标准(法国标准RCC-G)进行设计。
3.4.3 设计程序手册及工程管理程序
由于核电工程的规模巨大,多个供货商、设计院参与设计,为规范所有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并确保在工程进展过程中设计方法的连续性,业主编制了工程程序手册和设计程序手册,要求所有设计者必须遵循工程和设计程序手册的规定。工程程序手册由约117个程序,设计程序手册由约50个程序组成,主要包括总体设计规则、设计文件编写的具体规则和建议等。
为了规范业主内部设计采购管理工作过程,设计采购经理部制定了涵盖设计采购各项工作范畴的设计采购管理执行程序,共40余个,详细规定了设计采购管理过程中各种管理原则和各类活动的运作过程。此外,其它工程管理程序也对设计、供货单位及业主的管理活动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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